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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河川流域之污染防治工作,嘉義縣環保局委託技佳公司執行「111年嘉義縣畜牧稽查管制暨廢水氨氮回收推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計畫執行期間針對轄內畜牧業加強監測管理、輔導畜牧廢水資源化,致力推動污染消除、改善水質污染等工作。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進度成果達成100%,茲說明如下:
一、污染源許可管理
本計畫已完成75件次許可審查作業及110年下半年、111年上半年定檢申報審查認可作業共408件;並完成1,182件電腦建檔及維護作業,包括各項水污染稽查案件建檔979件、許可文件建檔177件及告發及處分案件建檔26件。
二、畜牧廢污水排放稽查處分
完成列管畜牧業稽巡查979件次及非列管鴨鵝稽查輔導158件,針對列管畜牧業採樣239件及非列管畜牧場採樣20件,結果共查獲27件違反水污法,包括以放流水排放超過放流水限值有24件、疏漏2件;其中24件已依違反水污染染防治法予以處分,處分金額39.79萬,另外3件進行陳述意見中。
三、污染即時監測查緝作業
查獲13支不明管線,均已責付業者完成封管或移除;執行水質連續監測共計30點位,每1點位至少執行7日,累計完成437日次監測並查獲放流水超標8件次、疏漏1件次。
四、事業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
經由環保局圈選核定4家事業單位進行功能評鑑,已完成初評、複評、協談作業。
五、推動畜牧廢水氨氮回收
針對已取得沼渣沼液農地肥分利用核准30家畜牧場,進行輔導畜牧戶或農戶合理之施灌量,並提供農戶對於沼液沼渣的使用意願之提升。
本年度核准申請11場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統計示範場飼養規模合計牛隻368頭及豬8,468頭,施灌農地面積合計約17.09公頃,年施灌申請量為8,781.42公噸。
六、強化未資源化畜牧場之稽查管制
針對飼養豬2000頭及飼養牛500頭以上大型畜牧未達資源化5%畜牧場,為優先稽查對象共13家。已稽查102家次、採樣47件次,稽查結果1家畜牧場違反水污法事件。經輔導業者申請廢水資源化,全數已取得廢水資源化5%核准。
七、沼液沼渣施灌者效益評估
(一)105~110年度嘉義縣申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共計有100場,核准申請資料統計,每年可施灌農地約370公頃,年施灌量約218,716公噸,施灌作物包括水稻、狼尾草、玉米及甘蔗等,其施灌量對於河川污染推估BOD削減量1,330.52公噸/年、氨氮削減量51.37公噸/年、SS削減量1,979.22公噸/年。
(二)針對已取得沼液沼渣肥分使用核准之畜牧場,統計至9月實際施灌總量計136,193.7公噸,依申請施灌統計須達164,037.14公噸,達成率約83.03%,後續對於施灌量小於50%之畜牧業,將加強稽查及採樣,以提升施灌量。
八、其他配合相關業務
(一)完成2場「嘉義縣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宣導」說明會,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講師、安排現地觀摩沼渣沼液施灌農作物,以及畜牧業稽查及違規態樣案例說明,以及1場縣長視察嘉義縣畜牧糞尿再利用推動成果,藉由活動宣導本縣大代小、沼氣發電成果及資源化可以興三利除三害特點,推廣、改善中小型養場之廢水處理問題。
(二)針對110年已取得核准沼液沼渣且尚未設置告示牌畜牧業者辦理設置,完成14家畜牧場告示牌製作及發放;配合辦理其他縣市參觀轄內有關畜牧業或沼氣發電交流活動、協助辦理政策及法令宣導活動等計7場次。
(三) 111年度協助1件立富畜牧場三場沼液沼渣施灌營運計畫書,已於10月進行驗收。另針對補助大場代小場申請,黃科翔畜牧場已於8月開工,預計112年8月完工。
(四)針對鴨鵝阻絕設施與農業處討論研議分工,新增沉澱池列為阻絕設施項目,並於111年10月19日公告實施。期藉由跨局處合作機制,改善本縣未列管畜牧場之排放水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