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業安定基金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情形季報表(107年7月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業安定基金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情形季報表(107年7月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範受行政機關處分之資料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欄位 : 主管機關、公告日期、處分日期、處分字號、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違法法規法條、違反法規內容、備註說明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510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1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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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510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馬達轉軸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致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且未能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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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510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2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處置、使用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將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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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610 |
處分日期 |
201904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95755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李沈瑞珍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雇主對於前項起重機具操作及吊掛作業,應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但於地面以按鍵方式操作之固定式起重機,或積載型卡車起重機,其起重及吊掛作業,得由起重機操作者一人兼任之。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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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10202 |
處分日期 |
202012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328955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李沈瑞珍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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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範受行政機關處分之資料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欄位 : 主管機關(處分之主管機關);公告日期(處分公告之日期);處分日期(處分之日期);處分字號(處分公文號);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違法之事業單位或負責人名稱);違法法規法條(違反之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違法情形說明);備註說明(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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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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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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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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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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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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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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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處置、使用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將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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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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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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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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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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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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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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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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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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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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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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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職授字第10702055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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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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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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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馬達轉軸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致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且未能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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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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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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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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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勞檢字第10800957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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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李沈瑞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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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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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雇主對於前項起重機具操作及吊掛作業,應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但於地面以按鍵方式操作之固定式起重機,或積載型卡車起重機,其起重及吊掛作業,得由起重機操作者一人兼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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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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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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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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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勞檢字第10903289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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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李沈瑞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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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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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