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_下載附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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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新北市政府新聞稿_下載附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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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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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T19: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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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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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T19:10:00.0 |
CategoryId |
news |
Category |
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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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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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新聞 |
Subject_ |
新北1年廢止7家違法寵物業者,盼中央修法補漏洞 |
Content |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寵物店買賣犬隻衍生消費糾紛案,派員至店家稽查實際運作情況,除觀察店內犬隻狀況是否健康外,並依法追查販售犬隻來源,因買賣交付犬隻前未提供寵物登記證明及未辦理寵物變更登記,依動保法第28條規定處以罰鍰外,並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廢止其許可,目前已廢止7間寵物店家許可證。動保處提醒民眾消費前,應至官方網站查詢合法優良店家,以保障自身權益。
經查扉扉寵物犬舍有4件消費糾紛案,犬隻均無寵物登記;南雅寵物坊有1隻狗未做寵物登記及3犬隻無合法來源;首選寵物店有1犬未做寵物登記、2犬隻無合法來源;萌福寵物生活館也有1犬在交付犬隻前,未提供寵物登記證明及未辦理寵物變更登記,動保處依動保法第28條規定處以罰鍰外,並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廢止其許可。另外,估狗小型犬寵物犬舍、龍泉寵物店及維多利亞寵物美學也都有相同違規狀態廢止許可證。
動保處今年接獲的消費糾紛案件中,發現有店家在網站上銷售,打著便宜價格販賣犬隻,動物照護及管理未依照動保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衍生多起檢舉案,其中扉扉寵物犬舍消費糾紛案件中一連4案,販售犬隻均無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依違反動保法第28條第1項1款規定處以最高20萬元罰鍰。另查南雅寵物店有1犬隻於販售前,未做寵物登記及店內3犬隻無合法來源,依法處以14萬元罰鍰。首選寵物店有1犬隻無寵物登記及2犬隻無合法來源,依法處以14萬元罰鍰。萌福寵物生活館有1犬無寵物變更登記,且沒有提供寵物登記資料給消費者處以5萬5,000元罰鍰。
另,估狗小型犬寵物犬舍因犬隻來源不明,共計裁罰34萬並廢止許可證; 龍泉寵物店犬隻未註明來源,裁罰4萬元並廢證;維多利亞寵物美學販售貓未寵登,直接撤照並裁罰4萬元。
現有法規上,業者在被撤銷許可證後,可以再重新更換店家行號、負責人、專任人員名字,重新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為杜絕店家利用人頭重新申請,並賦予專任人員落實管理之責,已發函建請中央修改動保法,仿照工地管理人員計點制度,專任人員有管理缺失採取計點方式,累計缺失多者專任人員永不聘用,並追究特定寵物業專任人員未植入晶片責任。
動保處表示,經營第22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提醒業者勿抱持僥倖心理,以免違法受罰,民眾若發現有非法行為,可立即通報1999市民熱線或動保處聯絡專線02-29596353通報處理。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副處長黃嘉文 電話:29596353分機277、手機093778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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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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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沛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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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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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文,02-29596353轉277,AD9843@ntpc.gov.tw,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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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於現場查核犬貓是否有植入晶片.jpg,動保處於現場查核犬貓是否有植入晶片,https://data.ntpc.gov.tw/attachments/91824FD7-39A3-40D3-BBEE-FBB3C5C04E14,2;買賣資訊表應註記犬貓來源場的許可證字號.jpg,買賣資訊表應註記犬貓來源場的許可證字號,https://data.ntpc.gov.tw/attachments/5EAA5431-A4F2-41C0-9B64-CD07659527F5,2;南雅寵物坊查核照片.jpg,南雅寵物坊查核照片,https://data.ntpc.gov.tw/attachments/504246C8-D35E-4E6E-B07F-37849FC61222,2;首選寵物店查核照片.jpg,首選寵物店查核照片,https://data.ntpc.gov.tw/attachments/83852EB8-0388-4D33-B311-104BB9E1FBA1,2;扉扉寵物犬舍查核照片.jpg,扉扉寵物犬舍查核照片,https://data.ntpc.gov.tw/attachments/3A7DD9E9-B289-4AD7-9942-3A59197234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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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綜合行政,I00,其他政務,I00,其他政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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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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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T08:2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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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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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T13: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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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T08: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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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
Category |
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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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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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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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重申一切依法裁罰,嚴厲譴責栽贓抹黑手法 |
Content |
【新北市訊】針對特定寵物業店家販售病犬稽查,動保處還原當日稽查現況,在接獲戴瑋姍議員服務處電話即前往稽查,當時現場店家未營業,當下隨即回報議員服務處,並留有通聯記錄為證。動保處遺憾整件事情被扭曲,對執法同仁是非常嚴重不實指控,全案本處已主動交由本府政風單位查察,以還稽查人員清白。
動保處還原當日現場狀況,10月5 日下午13:59分議員服務處助理致電動保處,南雅寵物坊又開門,請動保處派員;14:08分助理再以通訊軟體催問,動保處到場了嗎?14:28分動保處稽查人員到場,發現該店家鐵門關一半、玻璃門全關,內部未開電燈;稽查人員隨即到對面7-11監看店家狀況,並在14:32分稽查人員現場致電助理說明狀況,助理請動保處人員現場等一下;14:56分稽查人員到店家後方防火巷查看,無看見店內人員;15:19分稽查人員離開現場。
本案為戴瑋姍議員服務處助理檢舉,稽查過程及時間點也只有助理清楚,同仁前往稽查,現場回報助理狀況,過程遭第三人從後側拍、斷章取義,栽贓成通報業者,這是故意抹黑執法同仁,後續由政風單位查清此案,還同仁清白。
近1年動保處撤證7間寵物店家許可證,為防止非法店家死灰復燃持續稽查,且稽查員與承辦人皆屬不同人,3月25日承辦業務稽查人員遭店家言語恐嚇,至板橋分局報案,目前已由新北地檢署偵辦中。
動保處指出,接獲舉報立即派員至店家稽查實際運作情況,除觀察店內犬隻狀況是否健康外,並依法追查販售犬隻來源,若買賣交付犬隻前未提供寵物登記證明及未辦理寵物變更登記,除依動保法第28條規定處以罰鍰外,並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廢止其許可,目前已廢止7間寵物店家許可證,總計裁罰145萬元罰鍰。
另為避免業者在被撤銷許可證後,可以再重新更換店家行號、負責人、專任人員名字,重新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利用人頭重新申請,動保處已函請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修改法規,賦予專任人員應落實管理之責,仿照工地管理人員計點制度,專任人員有管理缺失採取計點方式,累計缺失多者專任人員永不聘用,並追究特定寵物業專任人員未植入晶片責任。
動保處重申,對於違法業者絕對依法辦理,盼修法以保障消費者權利,動保處持續加強寵物店家稽查,若民眾有發現任何不法,歡迎提供事證向動保處檢舉,動保處絕對依法查辦,絕不寬貸!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副處長黃嘉文 電話:29596353分機277、手機093778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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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沛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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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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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文,02-29596353轉277,AD9843@ntpc.gov.tw,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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