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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進、出口貨物、轉運、轉口貨物、保稅貨物、郵包、小三通中轉大陸物品之查緝及私貨處理、變價、銷毀等經費:
訓練費978千元,包括:
緝毒犬培訓中心人員出國訓練費22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總表及類別表)。
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大港倡議業務,聘請美方專家來台指導經費750千元。
水電費6,902千元,包括:
為辦理各項查緝業務,年需辦公室水費634千元、電費5,107千元,合共5,741千元。
巡緝艇於靠岸停泊期間需使用淡水費118千元、岸電費1,043千元,合共1,161千元。
通訊費4,234千元:郵寄公文函件郵票費682千元、接洽公務用電話費3,552千元,合共4,234千元。
土地租金9,060千元,包括:
基隆關1,601千元:
蘇澳港貯木池碼頭土地500平方公尺租金95千元,碼頭租金1,107千元,管理費240千元,合共1,442千元。
花蓮港第二號碼頭土地191平方公尺租金19千元,碼頭50公尺租金140千元,合共159千元。
臺北關5,030千元:逾期庫、私貨倉庫及緝毒犬管理中心土地4,436平方公尺租金5,030千元。
高雄關2,429千元,包括:
2號碼頭及土地270平方公尺租金527千元。
3號船渠水域及場地812.75平方公尺租金530千元。
3號船渠淺水碼頭及後線場地451.21平方公尺租金1,372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14,280千元,包括:
基隆關845千元:
花蓮港第二碼頭倉庫155平方公尺租金45千元。
存放農漁畜走私品年需租用冷凍倉庫租金800千元。
臺北關117千元:存放生鮮私貨及沒入菸酒租用倉庫租金117千元。
臺中關2,966千元:中港倉儲公司6B倉庫3,438平方公尺租金2,966千元。
高雄關8,506千元: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檔案庫等216平方公尺租金2,184千元,及貨運站檔案室及商民協調室46平方公尺租金392千元,全共2,576千元。
金門私貨倉庫338.25平方公尺年租金462千元。
存放農漁畜走私品年需租用冷凍倉庫租金1,704千元。
金門航站檔案室24平方公尺租金75千元。
高雄港倉8私貨倉庫842.58平方公尺租金785千元。
高雄關私貨倉庫整建期間租用倉庫2,000平方公尺租金2,904千元。
租用非全時5人座小型客車4輛供各關緝毒犬管理中心運送嗅源之嗅源運送車,年需租金552千元(12,000元×3輛×12月+10,000元×1輛×12月)。
為海上巡邏緝私業務需使用無線電聯繫,需租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線電機房空間設置中繼台,年租金126千元。
依財政部91年8月16日台財關字第0910038592號令規定,經海關扣押之貨物,如未處分沒入或沒入處分被撤銷時,自扣押之日起,至海關發還(或退運)通知到達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滯費、倉租及裝卸費等由海關負擔,全年估需1,168千元。
稅捐及規費4,013千元,包括:
稅捐1,148千元:巡邏車80輛牌照稅855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20輛牌照稅199千元、貨櫃引導車4輛牌照稅45千元及輻射偵防車4輛牌照稅49千元,合共1,148千元。
規費2,865千元:
巡邏車80輛燃料費493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20輛燃料費123千元、貨櫃引導車4輛燃料費25千元及輻射偵防車4輛燃料費26千元,合共667千元。
關員為查緝走私,使用無線電對講機為通訊工具,每年需向交通部電信總局繳交無線電對講機頻率使用費及執照費等規費年需115千元,暨執行欠稅案件、罰鍰案件向戶政(地政)事務所申辦戶籍(地籍)謄本以便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所需之規費年需50千元,合共165千元。
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大港倡議輻射偵防業務,所需NCC執照及頻率使用費2,033千元。
保險費2,655千元,包括:
巡邏車80輛保費334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20輛保費108千元、貨櫃引導車4輛保費15千元及輻射偵防車4輛保費18千元,合共475千元。
機動式貨櫃檢查儀8部任意險及強制險保費154千元。
堆高機投保營建機具綜合險,年需保險費95千元。
海關關艇16艘航行港區水域執行運送關員及巡邏等任務,為免遭受碰撞等意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向保險機關投保意外險,年需保險費250千元。
海關現有巡緝艇8艘及浮船台1艘,為免於海上巡緝查緝走私時,因意外遭受船體財產損失,向保險機關投保船舶保險年需保費402千元。
海關貨櫃檢查儀10部及固定式板臺檢查儀2部,為免機器運行時致人受傷或遭受碰撞等意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向保險機關投保財產險年需保險費798千元。
為避免天然災害或人為事故對電子封條監控系統相關設備造成損害年需保險費70千元。
海關緝獲之私貨,均進儲於自有及外租之私貨倉庫以待結案後處理,因價值不菲,為防止意外引發火災致國庫遭受重大損失,投保海關私貨倉庫火災保險,年需保險費371千元。
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大港倡議業務,所需相關設備保險費40千元。
物品35,978千元,包括:
辦理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各項費用1,082千元。
抄查船舶、檢視貨櫃人員為監理、檢視貨櫃用大鋼剪及板手等工具100千元。
檢查旅客行李用帆布袋、封口膠帶、繩索、鐵線等167千元,及查獲重大走私、野生動物、毒品、槍械、象牙、藥物等之重大緝案,使用V8錄影及毒品測試劑等緝私相關費用年需144千元,合共311千元。
為防止貨櫃、旅客行李走私、調包,需購置封條供進(出)口、轉口貨櫃加封使用,年需出口貨櫃加封用泰登封條1,902千元,進口或轉口貨櫃加封用鋼纜封條3,967千元,封裝郵袋及留關行李用鉛封粒323千元,RFID主、被動式電子封條9,466千元,合共15,658千元。
為維持機動式貨櫃檢查儀正常運轉,需購置尿素供補充添加用,年需尿素費56千元。
為維持巡緝艇8艘及關艇16艘正常運轉,需購置物料供補充、汰換用,年需物料費1,090千元。
巡邏車80輛油料費3,293千元(24.57元×134,052公升)、緝毒犬業務用車20輛油料費808千元(24.57元×26,688公升+22.75元×6,672公升)、貨櫃引導車4輛油料費164千元(24.57元×6,672公升)及輻射偵防車4輛油料費164千元(24.57元×6,672公升),合共4,429千元。
堆高機油料費84千元及貨櫃檢查儀柴油料費2,826千元,合共2,910千元。
租用非全時5人座嗅源運送車4輛油料費164千元(24.57元×6,672公升)。
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另海關因緝私需要,得配置艦艇。海關配置有巡緝艇8艘及關艇16艘辦理緝私水域、港區之巡緝工作,年需油料費10,178千元。
一般事務費34,000千元,包括:
為確保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免遭受輻射線危害,需配帶核能研究所製作之安全佩章及赴醫院做輻射有關項目之定期檢查,計需1,194千元。
機動式貨櫃檢查儀操作人員請照及測驗費20千元。
印製進出口貨櫃運送單、資料袋、載運單、處分書、答辯書及各類書表等1,042千元。
公務文件影印費1,315千元。
檢視貨櫃或抄查船舶人員工具、工作服清洗費200千元。
為辦理稽查業務,並因應政府精簡員額,及配合促進就業政策,委外協助處理不具專業、技術性之查緝庶務工作如整理逾期貨、私貨、文書處理及影印等年需2,352千元(24,500元×8人×12月);堆高機駕駛勞務委外費用864千元(36,000元×2人×12月),合共3,216千元。
處理私貨僱工搬運整理費576千元及臺北關過境行李倉庫逾期貨物移送私貨倉庫搬運費15千元,合共591千元。
緝毒犬管理中心保全警衛勤務安全服務費年需3,920千元。
緝毒犬管理中心清潔費年需500千元。
貨櫃檢查儀放置處所保全警報防護系統服務費185千元。
貨櫃檢查儀輻射偵測報告及偵檢設備校正費195千元。
基隆關花蓮分關蘇澳派出課大樓管理費1,066千元、基隆關海港大樓管理費3,683千元、基隆關臺北港辦公房屋管理費2,325千元、臺中關海港大樓管理費456千元,合共7,530千元。
為有效打擊毒品走私以維持國內治安及國際形象,緝毒犬協助查緝年需飼料、醫療、訓練等相關經費2,933千元。
為辦理私貨(包括大陸物品、走私進出口酒及農漁牧產品等)之接收、保管、處理、變價及銷毀等業務,年需編列私貨進出倉裝卸費、廢鐵堪用品破壞費、私貨銷毀費、扣押漁船泊港及其看管費、緝案處分書公告費、私貨拍賣登報廣告費等處理私貨相關經費計需1,820千元。
執行查驗貨櫃需拖、吊、拆櫃及搬運等費用5,149千元。
執行逾期欠稅案件徵起所需之訴訟費50千元。
緝毒犬培訓中心年需環境清潔費2,090千元、保全費1,674千元,合共3,764千元。
緝毒犬培訓中心採購種犬精液(3隻公犬)育種經費376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50千元:緝毒犬培訓中心建築物及相關設施等修繕50千元。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049千元:巡邏車80輛維護費3,859千元(8,500元×3輛+25,500元×1輛+34,000元×4輛+51,000元×72輛)、緝毒犬業務用車20輛維護費850千元(34,000元×10輛+51,000元×10輛)、貨櫃引導車4輛維護費187千元(34,000元×1輛+51,000元×3輛)及輻射偵防車4輛維護費153千元(34,000元×3輛+51,000元×1輛),合共5,049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3,423千元,包括:
堆高機維護費145千元。
臺北關稽查組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6,318千元(526,480元×12月)、基隆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2,040千元(170,000元×12月)、臺中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864千元(72,000元×12月)、高雄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2,508千元(209,000元×12月)、CSI半固定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7,000千元(3,500千元×2部)及機動式貨櫃檢查儀8部維護費40,000千元(5,000千元×8部),合共58,730千元。
臺北關毒品爆裂物偵測儀1部維護費790千元。
基隆關手握式近紅外線分析儀3部及毒品爆裂物偵測儀維護費年需320千元。
臺北關空運旅客監視系統維護保養費年需400千元。
無線電中繼台、固定台、船舶電台、車/船台及手持台等,所需維修配件、鐵塔油漆保養等353千元。
關艇16艘歲修、小修及零配件等年需3,925千元。
巡緝艇8艘歲修、小修及零配件等年需6,890千元。
臺中關浮船台歲修650千元。
緝毒犬培訓中心機電、消防及訓練等設施維修費100千元。
為臺美合作執行大港倡議業務進行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偵測,所需門式輻射偵測器及個人用輻射偵檢器等設備維護費11,120千元。
國內旅費7,304千元:為查緝業務需要,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查核保稅工廠成品、原物料、帳冊,機動隊等單位至廠商、工廠查核進口相關資料或至市面執行私貨查緝,貨櫃押運人員等出差旅費年需7,304千元。
運費112千元:基隆關稽查組僱工搬運旅客大件行李及北、中、高三關旅客行李申報單暨其他公物搬運費112千元。
短程車資722千元:因公務車輛不敷調派,關員處理私貨、逾期未報關貨物進出倉庫銷毀、辦理取樣化驗、自主管理貨櫃站抽核作業相關事宜所需之短程洽公車資年需722千元。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43,545千元:高雄關原有私貨倉庫配合高雄市政府環狀輕軌捷運工程,須辦理搬遷,為解決該關私貨存放問題,將該關檔案大樓整建為私貨倉庫,所需工程經費43,545千元。
運輸設備費2,135千元,包括:
基隆關、臺中關、高雄關汰換公務機車3輛(車號K7E-172購置於94年、HFC-817購置於86年、XA7-826購置於94年),均逾使用年限且車況不良,需經費189千元(63,000元×3輛)。
高雄關配合增設免稅商店,新增公務機車2輛以利查核,需經費126千元(63,000元×2輛)。
依行政院103年5月15日院臺財字第1030027656號函同意購置巡邏車3輛,經費1,820千元(臺北關550,000元×1輛+高雄關635,000元×2輛)。
雜項設備費11,300千元,包括:
臺中關電子封條監控系統加裝影像特徵辨識攝影機1部,需經費100千元。
為提昇影像判讀效率,汰換已屆使用年限且影像效能差解析度不佳X光行李檢查儀4部,共需11,200千元(2,800千元×4部)。
獎勵及慰問1,620千元: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復依「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二條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本年度依前開法規規定暨參考歷年來財務罰鍰案件處結分獎情形編列舉發人獎金1,62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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