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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桃園市廢機動車輛認定及移置統計
桃園市廢機動車輛認定及移置統計


欄位說明 : 項目別(項目別);總計(總計);查/通報數(查/通報數);現場查核數(現場查核數);張貼通知數(張貼通知數);完成移置數(完成移置數);無法完成移置數(無法完成移置數)

項目別 總計 查/通報數 現場查核數 張貼通知數 完成移置數 無法完成移置數
總計 539 539 413 312 86
汽車 190 190 84 33 39
機車 349 349 329 279 47
環保單位張貼通知 375 375 249 196 53
汽車 151 151 45 22 21
機車 224 224 204 174 32
警察單位張貼通知 164 164 164 116 33
汽車 39 39 39 11 18
機車 125 125 125 105 15
中華民國111年02月10日編製
資料來源: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及警察局查報、張貼通知及移置廢機動車輛資料編製。
填表說明:1.本表應於編製期限內編製紙本
1份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並經網際網路上傳至桃園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2.「無法完成移置」之原因包括:(1)偵查中之交通事故車輛,(2)地址或牌照號碼、
車體特徵不符,(3)移置時查無車輛 (含遭竊車),(4)車主自移等。
3.所有項目均為本月1日至月底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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