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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苗栗縣政府訴願、再審案件收辦統計表
102年訴願辦結案件及未結案件數據統計,並依訴願決定為訴願不受理(含原處分機關撤銷、變更處分)、訴願駁回、撤銷原處分而為個別統計,並統整訴願審結期限、訴願人撤回訴願及續提行政訴訟案件數;102年度再審案件尚依申請再審理由統計數據


欄位說明 :

附表1
苗栗縣政府訴願、再審案件收辦統計表
102.1.1~102.12.31
訴願 收辦 件數 上年未結 17 合計 93
本年新收 76
辦結 件數 作成決定 85 合計
不受理 28
(其中原處分機關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者 件) 5件
駁回 47
撤銷 10
被併案 0
審決期限 86
3個月內 52
3~5個月 32
逾5個月 1
提起行政訴訟 1
移轉 1
撤回 0
未結 件數 7 合計 7
再審 收辦 件數 上年未結 0 合計
本年新收 0
申請再審理由(訴願法第97條第1項各款)
第1款 0 第2款 0 0
第3款 0 第4款 0
第5款 0 第6款 0
第7款 0 第8款 0
第9款 0 第10款 0
辦結 件數 作成決定 0 合計
不受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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