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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新建工程處甲表.csv
提供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甲表


欄位說明 : 承辦機關(承辦機關);公務項目(公務項目);公務內容(公務內容);決行權責第四層(決行權責第四層);決行權責第三層(決行權責第三層);決行權責第二層(行權責第二層);決行權責第一層(決行權責第一層);會辦機關(會辦機關);備考(備考)

承辦機關 公務項目 公務內容 決行權責第四層 決行權責第三層 決行權責第二層 決行權責第一層 會辦機關 備考
新建工程處企劃科 各項新建之工程 一、道路、橋梁、公共建築等一般工程計畫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道路、橋梁、公共建築等重大或專案工程計畫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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