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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水域遊憩活動 區域範圍
金門縣水域遊憩活動 區域範圍


欄位說明 : 公告日期;公告文號;公告主旨;管制水域;管制水域經緯度;限制事項;限制期間;公告法令依據;違規核處法令依據;規範漁業別或保育類型或對象;保育等級;適用法規公告(線上網址);備註(裁罰金額);

公告日期 公告文號 公告主旨 管制水域 管制水域經緯度 限制事項 限制期間 公告法令依據 違規核處法令依據 規範漁業別或保育類型或對象 保育等級 適用法規公告線上網址 備註裁罰金額
095.10.18 金門縣政府95府交企字第0950059605號 主旨:公告本縣所轄(不含金門國家園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法令相關事宜。 莒光湖水域 從事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活動 活動時間:1.夏令(六至十月):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2.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 遊客及業者 https://kmtd.kinmen.gov.tw/cp.aspx?n=D6EEB9B8BAE604EE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2A2點:E118°15'21.7",N24°24'14.3"
3A3點:E118°16'10",N24°24'41.5"
4A4點:E118°15'38.5",N24°25'26.7"" 適用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活動時間:1.夏令(六至十月):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2.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規定 遊客及業者 https://kmtd.kinmen.gov.tw/cp.aspx?n=D6EEB9B8BAE604EE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3B3點:E118°25'53.8”,N24°25'19.1”
4B4點:E118°24'8.4”,N24°22'37.6”
095.10.18 金門縣政府95府交企字第0950059605號 主旨:公告本縣所轄(不含金門國家園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法令相關事宜。 限制遊憩活動水域 上列以外之水域屬限制遊憩活動水域,非經本府同意不得為之。 全年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規定 https://kmtd.kinmen.gov.tw/cp.aspx?n=D6EEB9B8BAE604EE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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