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財政部沿革、組織及職掌
財政部沿革、組織及職掌


欄位說明 : 時間;沿革

名稱 項目 職掌
本部 1 國庫及支付業務。
本部 2 賦稅。
本部 3 關務。
本部 4 國有財產。
本部 5 財政資訊。
本部 6 政府採購。(現階段政府採購業務仍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有關本部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之政府採購相關職掌事項,經行政院101年12月18日院授研綜字第1012261456號令核定暫緩施行)
本部 7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本部 8 所屬財政人員訓練機構之督導。
本部 9 其他有關財政事項。
國庫署 1 國庫制度之規劃與管理、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及國庫財務調度
國庫署 2 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之管制及庫款撥付作業。
國庫署 3 公共債務制度之規劃與管理、中央債務舉借及還本付息。
國庫署 4 政府重大經建、社會福利等財務規劃之核議與公益彩券發行、運用之管理及監督。
國庫署 5 公股股權及非稅課收入之管理。
國庫署 6 地方財政之輔導及監督。
國庫署 7 菸酒管理制度之規劃、管理及查緝。
國庫署 8 國庫資訊業務規劃、設計、分析、維護與電腦設備安全防護、管制及維修管理。
國庫署 9 其他有關國庫與支付業務之規劃及管理事項。
賦稅署 1 所得稅法規之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賦稅署 2 營業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印花稅、貨物稅、菸酒稅各稅法規之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賦稅署 3 遺產及贈與稅、土地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娛樂稅各稅法規之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賦稅署 4 國稅稽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解答及地方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考核、解答。
賦稅署 5 各地區國稅局監察業務之指揮、監督、考核。
賦稅署 6 新增稅目法規之擬訂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賦稅署 7 免稅、減稅、退稅之審核。
賦稅署 8 涉外稅捐。
賦稅署 9 地方稅法通則修正、解釋之研議及地方政府開徵臨時稅、附加稅、特別稅之審議。
賦稅署 10 其他有關賦稅事項。
各地區國稅局 1 國稅稽徵業務之研究發展、規劃設計、執行及考核。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