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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場地設施使用規費
使用規費


欄位說明 : 收費項目;金額;時間

收費項目 金額 時間
大禮堂外借每次使用 (會場佈置或排練可提供四小時免費使用,另借用場地應於使用起始日之十個工作日前向本會申請,申請人應於使用起始日五個工作日前繳清使用規費。) 4000 上午(八時至十二時止) 下午(十三時至十七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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