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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共同業務乙表
說明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共同業務乙表


欄位說明 : 表別;公務項目;公務內容;業務名稱;決行權責第四層—承辦人員;決行權責第三層—二級主管;決行權責第二層—單位主管;決行權責第一層—首長;會辦機關—單位;備考

表別 公務項目 公務內容 業務名稱 決行權責第四層—承辦人員 決行權責第三層—二級主管 決行權責第二層—單位主管 決行權責第一層—首長 會辦機關—單位 備考
主計共同 預算編審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預(概)算編製額度核定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編審 本機關或主管機關預(概)算及追加(減)預(概)算之審核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編審 附屬單位預(概)算審核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編審 特別預(概)算及追加(減)預(概)算審核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編審 依市議會審議結果整編法定預算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保留分配(修改分配)、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與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及慰問金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之相關事項。 審核編報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與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及慰問金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之相關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保留分配(修改分配)、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與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及慰問金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之相關事項。 審核編報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保留分配(修改分配)之相關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保留分配(修改分配)、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與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及慰問金分配(修改分配)預算之相關事項。 核定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附屬單位預算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之編報或核定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編報或核定事項。 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編報(核定)事項。 核定 依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要點第4點規定,由一級機關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編報或核定事項。 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核定事項,核有應修正意見。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編報或核定事項。 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預算之核定事項,無修正意見。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經費流用之核定(轉)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申請動支(註銷)預備金、待遇準備及災害準備金之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預備金、待遇準備及災害準備金分配核定或備查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特別預算申請動支(註銷)準備金之編報及分配事項。 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特別預算申請動支(註銷)準備金之編報及分配事項。 分配核定或備查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附屬單位預算之調整容納、併入決算及補辦預算核定(轉)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預算執行之核簽事項。 核定 各機關依其業務規模,按金額訂定分層負責規定辦理。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預算保留之相關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預算執行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預算執行考核之相關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會計報告編審業務 會計憑證之編製、審核及送審事項。 核定 各機關依其業務規模,按金額訂定分層負責規定辦理。
主計共同 會計報告編審業務 會計報告之編報、審核事項。 本機關會計報告之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會計報告編審業務 會計報告之編報、審核事項。 所屬機關會計報告之審核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結(決)算報告編審業務 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之編報、審核事項。 本機關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之編報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結(決)算報告編審業務 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之編報、審核事項。 所屬機關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之審核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審計機關連繫事項 審計機關審核財務收支及結(決)算報告等聲復案之擬處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審計機關連繫事項 審計機關副知審核所屬機關財務收支及結(決)算報告等聲復案之擬處事項。 核定
主計共同 審計機關連繫事項 剔除經費之處理事項。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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