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類型與外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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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或交付方式與複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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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依原檔案外觀形式為計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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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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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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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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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黑白複印,B4尺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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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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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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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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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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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黑白複印,A3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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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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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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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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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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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0dpi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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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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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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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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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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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1dpi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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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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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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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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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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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黑白複印,B4尺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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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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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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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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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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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黑白複印,A3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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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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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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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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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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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300dpi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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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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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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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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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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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301dpi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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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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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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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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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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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300dpi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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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成A3幅數,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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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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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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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301dpi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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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成A3幅數,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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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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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微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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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黑白列印輸出,B4尺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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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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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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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微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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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黑白列印輸出,A3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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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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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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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微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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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0dpi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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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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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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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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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微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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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1dpi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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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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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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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3.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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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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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或MP3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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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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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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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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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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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或MP3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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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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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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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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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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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或MP3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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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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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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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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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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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或MP3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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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每卷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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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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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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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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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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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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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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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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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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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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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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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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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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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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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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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時以內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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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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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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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錄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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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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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每卷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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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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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依申請需求辦理數位化者。
2.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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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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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黑白列印輸出,B4尺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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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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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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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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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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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黑白列印輸出,A3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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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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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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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張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左列黑白複製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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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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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0dpi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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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成A4幅數,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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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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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已完成數位化或原生電子形式之檔案者。
2.如不及一幅以一幅計。
3.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4.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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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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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圖像檔解析度201dpi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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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成A4幅數,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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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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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已完成數位化或原生電子形式之檔案者。
2.如不及一幅以一幅計。
3.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4.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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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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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MP3、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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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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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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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已完成數位化或原生電子形式之檔案者。
2.如不及一幅以一幅計。
3.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4.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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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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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MP3、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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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時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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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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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已完成數位化或原生電子形式之檔案者。
2.如不及一幅以一幅計。
3.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4.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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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複製,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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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影音檔(得採WAV、MP3、MPEG-2或AVI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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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時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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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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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已完成數位化或原生電子形式之檔案者。
2.如不及一幅以一幅計。
3.檔案格式無法以解析度辨識者,依左列最低解析度之收費標準計價。
4.利用電子郵件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者,應確保交付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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