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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桃園市田徑場及體育館收費標準表
桃園市田徑場及綜合體育館收費標準表
欄位說明 : 收費項目_場地(收費項目_場地);綜合體育館(綜合體育館);田徑場(田徑場)
收費項目_場地
綜合體育館
田徑場
訂金
5萬-10萬元
5萬-10萬元
保證金
10萬-20萬元
10萬-20萬元
場地使用費
日間每時段2萬5000元-15萬元;夜間每時段3萬5000元-22萬元;影片拍攝每小時5000元;照片拍攝每小時2000元。
日間每時段2萬5000元-15萬元;夜間每時段3萬5000元-22萬元;影片拍攝每小時5000元;照片拍攝每小時2000元。
照明費
每圈每小時1000元
每支燈柱每小時500元
基本水電費
每時段8000元,規定時段以外,每小時2000元
每時段8000元,規定時段以外,每小時2000元
空調費
夏季每小時5000元;非夏季每小時3000元;送風空調每小時1000元
冷氣空調每小時3000元,送風空調每小時1000元
LED大螢幕使用費
每日每面5000元
活動座椅使用費
移動式座椅每次800元;固定式座椅每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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