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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111年度公務菁英培訓計畫
桃園市政府年度公務菁英培訓計畫 網址https://personnel.tycg.gov.tw/home.jsp?id=10663&parentpath=0,174,10662


欄位說明 : 計畫名稱(計畫名稱);公務菁英培訓計畫(公務菁英培訓計畫)

計畫名稱 公務菁英培訓計畫
桃園市政府112年度公務菁英培訓計畫/112年1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20012731號函頒 壹、計畫依據
一、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三、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
四、 桃園市政府施政方針與各機關施政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 加強中高階人員培訓,增進領導管理效能。
二、 強化各層級人員職能,優化工作服務品質。
三、 配合中央及市府政策,因應地方治理需要。
四、 營造各機關學習氣氛,激發自我成長動能。
參、實施期間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肆、實施對象
本府各機關學校所屬人員(含約聘僱及臨時人員)。
伍、訓練類別及課程內容
一、 領導管理訓練
(一)                                       高階人員公共議題研究班
培育簡任人員之公共治理才能,增進公共議題溝通策略能力,學習運用公共議題管理各階段所需工具,提升其議題管理及宏觀思辨,並以實務案例參訪或演練活動辦理。
(二)                                       高階主管育成班
增進本府所屬各機關未來晉升簡任官等人員所需行政管理知能及專業核心職能,開辦危機管理(含風險管理)、政策規劃、執行與評估、跨域協調與合作、公共議題溝通策略、策略績效管理及策略管理等課程。
(三)                                       中階主管才能發展–教練班及領航班
協助機關中階主管將「coaching教練」技能,帶入組織實際的領導與管理,進而帶動部屬意願及行為改變;培養其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凝聚團隊共識及政策規劃等思維,促使組織協作更有效,達成組織目標。
(四) 必備主管訓練課程
為讓主管人員習善用溝通力、有效啟發激勵同仁、並驅動組織績效,以協助同仁發展,達成組織目標,開辦讓你變強大的關鍵提問、帶人帶心的有效激勵及創建高效的敏捷團隊等課程。
二、 專業職能訓練
(一)    公務法制系列
強化本府同仁法制專業,落實依法行政觀念之訓練,開辦勞基法實務案例探討、政府採購法研習班、採購監辦作業實務研習、公務職場的刑(民)事責任研習班、行政救濟研習班及公務員服務法法規與實務等課程。
(二)    基礎職能系列
1.       公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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