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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甲表
提供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甲表


欄位說明 : 承辦機關(承辦機關);公務項目(公務項目);公務內容(公務內容);決行權責第四層(決行權責第四層);決行權責第三層(決行權責第三層);決行權責第二層(行權責第二層);決行權責第一層(決行權責第一層);會辦機關(會辦機關);備考(備考)

承辦機關 公務項目 公務內容 決行權責第四層 決行權責第三層 決行權責第二層 決行權責第一層 會辦機關 備考
新聞處 新聞聯繫業務 一、重大市政記者會之召開。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 二、市政新聞及照片之發布。 審核 審核 核定
聯繫科 三、媒體公關相關業務。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輿情研究與分析。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新聞聯絡人會議。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辦理市府記者國內外考察、市政參訪等事宜。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七、辦理市長專訪事宜。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處 市政行銷宣傳 一、各項重大專案行銷業務。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綜合 二、運用各類媒體行銷業務。 審核 審核 核定
行銷科 三、行銷短片及廣告企劃及執行。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市政刊物及文宣之編印與發行。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有線廣播電視基金宣傳業務。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處 一、有線電視業務 一、有線電視費率審查及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
行政科 二、有線電視之相關違法案件之查處、取締。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處 一、有線電視業務 三、有線電視評鑑及工程查驗等相關事項。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聞 二、本市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業務 一、本市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籌組及委員遴聘。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行政科 二、本市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計畫執行及營運管理事項。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平面媒體輔導與管理 平面媒體違規廣告之查察。 審核 審核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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