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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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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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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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除役軍人或眷屬水電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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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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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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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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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軍職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退除役官兵本人或領有備除役軍人眷屬證之眷屬(配偶、父母、未成年之未婚子女、就讀國內大學以下學校之已成年未婚子女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之未婚(含已離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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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待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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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月份起:
每月用電於250度內、用水在20度內,享有半價優惠補助。超過之度數仍按全價計收。
備除役軍人或眷屬水電優待,以一個供水(電)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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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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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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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vac.gov.tw/cp-3262-1069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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