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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分層負責明細表
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
欄位說明 : 內容;第三層-承辦人;第二層-課室單位主管
內容
第三層_承辦人
第二層_課室單位主管
第一層_區長
會辦機關
一、環境衛生:
(一)消除髒亂工作策劃執行督導。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通知事項。
擬辦
核定
(三)清潔大掃除及檢查報告。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衛生教育之推行。
擬辦
核定
(五)家戶衛生改善事項。
擬辦
核定
(六)轄區公廁、公園設施維護督導查報。
擬辦
審核
核定
經建課
(七)宣導家戶四公尺以內巷道弄水溝之清疏。
核定
審核
核定
(八)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事項
核定
審核
核定
二、保健衛生:
(一)協辦傳染疾病預防打針及接種。
核定
(二)協辦人口政策推行之有關事項。
核定
(三)家鼠蟑螂防治及協辦病菌撲滅。
擬辦
核定
(四)推動里鄰家戶主動執行登革熱防治孳生源清除工作。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協辦登革熱、愛滋病等傳染病防治宣導事項。
擬辦
核定
(六)協辦菸害防制、健康體能等健康促進事項。
擬辦
核定
(七)協辦社區健康營造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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